为推进农家书屋标准化建设、规范化管理及服务提档升级,7月22日,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制定印发《江西省星级农家书屋创建标准》,部署开展全省农家书屋星级创建工作。
《江西省星级农家书屋创建标准》规定,全省农家书屋按照1~5星级来划分等次,一星级为最低的基本标准,书屋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,图书1200种、1500册,报刊10种,电子音像制品100种;有桌椅、标示牌、照明设施;管理上有专职或兼职管理员,有“三张三本二证”(即《农家书屋管理员职责》《村民借阅须知》《农家书屋管理制度》《图书借阅登记本》《出版物目录登记本》《村民阅读需求登记本》《借书证》《管理员上岗证》),制度上墙,按时开放。其后星级等次在前一级书屋的基础上,标准层层提升。五星级书屋标准为藏书达到5000册以上;读者群达到本村人口总数的30%以上,读者借阅率达70%以上;书屋配备2台以上计算机,图书借阅实现电子管理,具备一定范围内通借通还条件;利用农家书屋资源,发挥书屋作用,开展系列读书活动,有作品发表在农家书屋简报或其他新闻媒体上;农家书屋荣获省级以上荣誉证书;群众民意测评满意率达90%以上。
江西省局要求,将星级创建活动纳入农家书屋日常工作,并对星级等次确认实行动态管理。未达一星级标准的书屋要督导整改,一年内未整改到位的,撤并该书屋。达到星级标准的书屋,才能纳入年度出版物补充更新计划。根据各地创建情况,江西省局每年6月、12月集中向社会公布书屋星级等次变化情况(升级或降级),接受社会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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